工商总局组织全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巡回培训宣讲团到广东省开展培训宣讲活动。数据显示,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622万户,其中,企业约200万户,个体工商户420万户。目前,广东市场主体总量、私营企业户数、外资企业户数、个体工商户户数均居全国第一。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涵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年检改为年报公示、放宽住所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等各个方面。
有市民认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注册资本不用缴纳,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约定,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在未向公司实际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前,对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不能免除。如未按约定缴付,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依然是公司的全部财产,而不是注册资本。
据介绍,注册“一元”公司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其形式意义更大于实质意义,也从一个侧面彰显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营商环境的自由度与包容性。同时,注册天价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负有按照章程的约定来缴纳的义务。
广东省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来,4个月时间全省新登记公司16.65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资本1元公司仅91户,仅占新登记公司总数的0.05%;新登记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公司63户,仅占新登记公司总数的0.04%。